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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全日制大学生参加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

依据《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市社保发[2020]79号)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我市大学生医保待遇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按照自然年度进行参保缴费。具体事宜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1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每人280元,低保的学生每人70元。

我校享受低保待遇的学生,已在2020年10月12日前在医保办进行审验、备案,未备案的学生将按照280元标准收取大学生医保费。

二、待遇享受期

2020级新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19-2020学年参保的学生上学年的医保待遇从2020年8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校缴纳2021年大学生医保费后,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断缴(上学年未缴费)学生,在校缴纳2021年大学生医保费后,待遇将按医保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三、自助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0日,未进行缴费的视作放弃参保。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待遇享受期按相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请与医保办联系。

四、自助缴费方式

统一支付平台缴费说明

1.PC端

登录翱翔门户—财务系统—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或通过网址https://wszf.nwpu.edu.cn登录),点击“其他费用”,选择“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项目,点击“缴费”,“下一步”,选择一个收费方式(支付宝或微信),点击“确认支付”,扫码完成支付。

2.手机端

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点击“其他缴费”,点击“缴”,完成缴费。

已参加过西安六城区及其郊县居民医保的学生,如申请参加大学生医保,须先将在家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停保后,方可办理参保的相关手续。

因各种原因不能在翱翔门户成功完成自助缴费的同学,请与医保办联系,经查询、确认后,方可办理参保缴费相关手续。

五、大学生医保办地址及联系人

友谊校区医院一楼大厅医保办,联系人曾老师,电话:88492549;

长安校区医院一楼大厅医保办,联系人郑老师,电话:88431194。

医保办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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