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大类管理工作组:
按照西安市大学生医保管理中心规定,凡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住院费用或门诊特殊病费用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及以上的参保大学生,均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助政策。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将所需资料交至校医院医保窗口,逾期市医保中心将不再受理。
一、住院大病补助所需资料
1.住院费用结算发票原件;
2.医保结算单原件或西安市大学生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单;
3.住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加盖红章);
4.住院病案首页(加盖红章)或出院证;
5.《大学生医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6.参保学生银行卡复印件,并注明银行卡开户行名称、姓名及联系电话。
二、门诊特殊病补助所需资料
1.《大学生医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参保学生银行卡复印件,并注明银行卡开户行名称、姓名及联系电话;
3.《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201审批表)原件(医院医保办审批);
4.门诊费用结算发票原件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票原件。
三、资料收取时间及地点
友谊校区医院一楼医保办(周一至周四)联系电话:88492549
长安校区医院一楼医保办(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88431194
校医院医保办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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