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大类管理工作组:
接西安市大学生医保管理中心通知,2020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期间缴费成功并经过税务和医保部门审核通过的学生,即日起可正常享受相关待遇。
相关内容如下:
一、2020年参保缴费学生
1、门诊就医:即日起凭身份证原件或医保证原件(老生持有)在我校两校区医院门诊就医结算时可直接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无需再到医保办报销。待遇享受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门诊额度上限500元。
参保缴费期间,2020年9月1日起在我校两校区医院门诊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缴费时未能直报的,凭身份证原件或医保证原件(老生持有)及费用发票到医保办报销。
经校医院医生转诊后在外院就医产生的费用,凭相关材料到校医院医保办审核报销。
门诊转诊就医报销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或大学生医保证原件(老生持有);
(2)门诊病历;
(3)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发票联);
(4)每张药品发票,需要有对应的处方或清单(注明药品数量和单价);
(5)每张化验、检查费发票,需要有对应的化验、检查结果单(复印件)。
(6)我院医生开具的转诊申请单。自行到其他医院就医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2、住院就医:即日起凭身份证原件或医保证原件(老生持有),在我市医保定点医院办理医保入院手续,出院结算时可直接享受相关待遇,无需再到校医院医保办报销。
2020年9月1日起未使用医保登记住院的凭相关材料到校医院医保办递交资料,审核报送。
未使用医保住院报销所需要资料
(1)住院发票(盖章);
(2)异地就医情况说明(寒暑假异地住院需提供、非假期异地住院需经西安市三级医院转诊备案)或本地就医情况说明(本市住院需提供)(以上说明均需辅导员签字,盖学院公章);
(3)住院病案首页(盖章);
(4)长期医嘱(盖章);
(5)临时医嘱(盖章);
(6)费用汇总清单(盖章);
(7)医院等级证明(异地就医需提供,盖章);
(8)医保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9)骨折、外伤、中毒需写明详细的受伤情况说明学院盖章(需提供入院、出院记录等整套病历,如报销骨折取内固定的需提供第一次骨折住院整套病历、统筹结算单原件或复印件);
(10)生育报销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准生证首页、婴儿出生证、结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如有参加其他商业保险,需先报销大学生医疗保险后再报销商业保险。
二、2019年已正常参保学生,本年度待遇享受期延续到2020年12月31日,新年度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到2021年12月31日。超出上年度门诊500元上限的,新的额度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
三、2019年未参保的学生,今年参保成功缴费后,待遇享受期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学生,2021年1月1日起,每月1-10日为零星参保缴费期,当月缴费次月享受待遇。2021年7月1日起零星缴费的按相关政策办理。
五、报销时间及地点
长安校区(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88431194
时间:9:30—15:30(中午不休息)
地点:长安校区医院一楼大厅医保窗口。
友谊校区(周一到周四)联系电话:88492549
时间:冬季上午8:00—11:50;下午14:00—17:00
夏季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30
地点:友谊校区医院一楼大厅医保办。
校医院医保办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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