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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职工门诊慢性病补助零星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

经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或复审认定后纳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的参保人员,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产生的门诊慢性病相关医疗费用,未在异地直接结算的可纳入申报范围。

二、办理流程

1.申报时间、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6月16日(工作日)可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办理。

地点: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医院一楼大厅6号窗口

联系电话:88492549

2.申报资料

① 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票据报销联(发票联)原件、处方和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② 定点零售药店票据报销联(发票联)原件、处方复印件和费用明细小票;

③ 如有电子发票,需提供《电子发票承诺书》;

④ 西工大职工工号。

3.申报要求

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费用发生的时间顺序整理需报送的门诊慢性病票据及费用明细等资料,保证资料齐备。

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费用不在报销范围。

4. 返还补助费用

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待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算完成后,由医保基金财务部门将补助费用支付给学校公户。补助费用到账后,将返还给职工个人工号绑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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