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大类管理工作组:
接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市医保发[2020]117号文件通知,2021年元月1日起,大学生门诊慢性病资格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认定,慢性病就医购药费用实行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学生不需回学校医保办递交相关资料。
校医院医保办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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